最近跨境卖家都在忙做做财税合规,太忙太着急了,因为最近买单出口等事情搞得大家都非常紧张。
不过,越着急就越容易出事,财税合规反而是要静下心来深入想想、好好规划的一件事。
而以下这6种合规方法,我们见过很多很多,但都是“表面合规”,经不起查,不做还更好,做了反而把风险暴露了。
一、税收洼地核定征收,或园区返税,“合法完税”且税负极低?
这种方法简单粗暴,其实就是利用了核定征收或者园区返税的政策,以前很多人操作,但是现在越来越少了。
为什么?
因为国家在取缔、在查,风险越来越高了。
这些年,上面也一直都有出台文件,讲到地方利用返税、核定征收不公平竞争的事情。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第2条规定:
“先征后返政策作为减免税收的一种形式,审批权限属于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如确需通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予以扶持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也就是说,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优惠,需要国务院审批。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地方为了规避违规,在出台政策的时候,不说是“返税”,但是实际沟通下来会发现,实际上返还金额还是跟企业的纳税额有关,实际上还是“返税”的一种形式。
2024年6月13日,李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更是直接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公布,把任何地方的返税、各种税收优惠,都挡在了外面。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而且,这些年,大家都听说过很多取消核定征收、取消返税的新闻。
为什么很多地方要偷偷地搞?就是因为这不合法!
这时候卖家如果还去搞这种,那真的是撞枪口上了。
市面上告诉你做核定征收的“财税老师”,有一些自己都被查了,你还敢信吗?
图:2023年湖北省税务局处罚某千万财税网红李某的通知
二、通过1039市场采购出口解决资金回流问题?
1039这个问题,我们写过多次了,其实1039除了报关问题,最深层的就是税收上的核定征收,这样才可以解决无票的问题嘛,不然谁去走1039?
而核定征收,如前面所述,是国家在取缔、在查的一种方式,越来越危险。
上次我们8月份杭州课程就有卖家告诉我们,自己在某地注册的1039个体户,在去年年中被告知不能核定征收了,而且要补以前的票,你说怎么补?
更别说卖家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却伪装成那种小作坊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偷逃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只交了一点点,未来补税风险很大。
何况1039一般只有外地能走,税源给了外地,以后本地团队税务局找上门,自己怎么说?
更详细的关于1039的问题,可以跳转至《别吹1039了!跨境卖家选它多花钱还“埋雷”》。
三、贸然使用9810退税,给自己带来风险
这两年9810的风很大,有些卖家听服务商说9810是政策扶持的,是专属于跨境电商行业的,觉得自己也要试试。
加之一些地方对9810有补贴,确实也带动了一些卖家走9810。
而我们这些年也接受过一些咨询,普遍有两种情况,都蕴藏着不小的风险:
第一种,卖家虽然用9810报关,报关价格依旧按“成本加成”方式报,关键是香港公司也没有确认电商平台的收入。
比如采购10元,按9810报关按12元,这样出口公司的盈利不至于太多,税也相对能控制。
但这种“成本加成”的方法其实是传统外贸企业0110报关的模式;
既然卖家都报了9810了,相当于告诉S局说“我是跨境电商企业”,但又按传统外贸的方式报关,你说未来不找你找谁?
已经有好几个卖家找到我们,说自己按9810报关,税局让他们讲讲经营模式,自己大概讲了一下自己发货到FBA是备货的,货要几个月或才能卖掉;
结果税局让他们提供店铺截图和订单截图,问我们怎么办?
但是他是不敢提供截图的,为啥?
因为店铺的收入压根没有确认在香港公司账面!
相当于只是在国内用9810出口了,但是电商整体的收入还是隐匿了,你说怎么敢随便截图?
这就相当于,自己告诉别人自己在做大生意,但是又只公开了一点点数据,剩下的藏着不想给,你说能不能行?
第二种,卖家用9810报关,报关价也是按照店铺预计回款额来报的,但是却没做收入。
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但我们接过的咨询中也是有的,而且很棘手。
比如采购10元,亚马逊上要卖50元、预计回款25元,那卖家就报关25元。
这样出口公司的毛利率就高达(25-10)/25=60%,报关量一大,税负成本就非常高。
为了避免高税负,有的卖家会在收到回款后,一部分做收入,一部分挂在预收账款中,这样税负看起来就“好控制”一些。
但是,来咨询的卖家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会告诉他非常危险。
因为“预收账款”实际上就是延迟确认的收入,这个肯定是要转收入的,金税系统对于“预收账款”这种科目是很敏感的,因为很多企业用这个科目来“藏收入”。
所以,9810不是随便走的,我们还是建议卖家等政策再明朗些再走。
四、100%报关退税,以为就没问题了
这个前面在《99%跨境卖家都是表面财税合规!不仅没有降低风险,反而暴露更多风险》梳理过了,但依旧很多卖家会认为“出口退税=合规了”。
其实,这里面的问题和前面9810的问题一样,就是报关定价和平台收入确认的问题。
比如采购10元,亚马逊上要卖50元、预计回款25元,但是卖家按0110报关12元(通常都是按“成本加成”方式报关,否则利润会很大,税负不好控制)。
但是预计回款额25元减去出口回款的12元,剩下的13元呢?
大部分都是截留在第三方收款工具中。
实际上卖家是隐匿收入了!
很快平台要报送数据了,税务局拿着自己的店铺资料和收入额来找咱们,咱们怎么解释呢?
收入都隐匿了,其实真是不好解释。
所以,100%报关退税的卖家,要明白,报关≠合规!
除非能按预计回款额报关、完全没有隐匿收入和利润。
但是我们敢说99%的卖家做不到!
五、在出口退税公司的基础上,增加一家服务公司:殊不知也不合规
有一些卖家是听说过上市大卖就是通过“出口退税+跨境服务”来完成财税合规、上市通过的。
所以,在一些财税机构的辅导下,也增加一家服务型的公司,而这家服务型的公司啥都做,业务可大可全了。
比如我们见到的下面的这种服务合同:
这家服务公司既做视觉设计服务,也做营销服务,还做电商数据处理服务,还可以帮忙置顶店铺运营计划,这么全能的电商服务商,你见过没?
关键是,税务局若问起:这家公司的每一项服务,具体是怎么定价、怎么交付、具体由谁负责的,你能答得上来吗?
六、设立多家服务公司,但经不起问
当然,还有一些卖家并没有做上面那种“全能型”的服务公司,而是设了多家服务型的公司,比如多家代运营公司、多家IT技术服务公司,或者多种服务公司结合。
但是,我们见到的普遍都存在2个问题:
1、服务公司给香港公司、美国公司收取服务费,说不出来具体怎么收费的,反正就是“一口价”,公司人员增加了,就意思意思涨点价,反正是一定得控制小微企业。
而这种“一口价”其实并不符合市场定价逻辑,很容易被判定为定价不公允、而要重新调整。
而且公司的收入随着公司人工费随意“涨一点”,公司的净利率会一直下降,从金税系统上来看非常明显:
这家公司的成本一直在涨,但净利润一直控制在200-300万之间,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2、服务公司的人员、办公场所很凌乱,经不起问。
有些税务人员在办案的时候,喜欢到企业现场随机问一位员工:“你是哪个公司的人?你们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
这个时候,做合规规划做得不是很深入的卖家一下子就露馅了。
虽然财务在明面上把公司划分为好几家公司,但是,实际上大家还是和以前一样坐在大通间办公,各个公司的人员是乱坐的,你说,这符合一家企业经营的现实情况不?
毕竟,这些公司可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是相互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