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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要变天了,电商平台要向税务局报送数据!

来源:本站作者:弘智程时间: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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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关于电商平台要向税局报数据的新闻炸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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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是叫爽了,电商企业暗自忧伤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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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让大家有意见的话上税局网站提交意见。
这个《信息报送规定》很厉害,
如果通过了,电商平台就需要定期给税局推送商家的数据,
也就是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1688这些平台要给税局报数据。
对电商企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虽说亚马逊这种海外本土平台大概率是不会的,但是从1688采购的跨境电商卖家很可能要被倒逼合规!因为供应商要合规、要开票了!
话不多说,先来重点讲讲其中最让电商企业吐血的几条,想要直接看结论的,往下滑,直接看总结

第四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和其他与纳税有关的信息。

第五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核验、登记后,于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身份信息

(一)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际经营地址、用户(店铺)唯一标识码、用户(店铺)名称、专业服务机构标识、网址链接等信息;

(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用户(店铺)唯一标识码、用户(店铺)名称、网址链接等信息。

本规定施行前已核验、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报送。

第六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

(一)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入总额、退货金额、销售净额及其他销售收入

(二)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及其他收入的收入总额、收入净额等;

(三)从事其他网络交易活动取得的收入。

这三条,对于尚存在灰色收入的电商企业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这意味着,以后电商企业一入驻某个电商平台,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实际经营地址、店铺名称、网站链接等,就会被平台报送给税务局。

而自己以后在该电商平台上的所取得的收入,不管是入了公账还是私账,不管是否开了发票,都会被平台按季度报送给税务局。

这上强度上的有点猛!

以前我们接触一些电商企业是“开票的报收入,其他的不报”,以后这条路怕是行不通了。

还有第七条,直接给税务稽查铺路了。


第七条  税务机关依法开展涉税风险应对、税务检查时,有权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支付金额、物流等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方式和内容如实提供。

也就是说,以后税务机关对电商企业进行检查时,如果电商企业不提供,税务局转头就可以要求电商平台提供该电商企业详细的订单明细、支付金额、物流等信息,电商平台不能不提供
其实我们在之前分享过一个税务局稽查一个电商企业的详细过程《电商企业补税加罚款924万,稽查过程曝光!》,
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检查人员在核查关于H贸易公司的网上店铺偷漏税情况时,L电商平台就以“涉及其他企业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涉案企业的电子销售订单;
最后幸好检查人员机智,转而查H贸易公司的ERP,获取了全部真实数据,这个案件才得以水落石出。
这些年我们看到的一些公开的税务稽查过程,检查人员确实也碰到了很多阻力,纳税人不配合、拒不登录网店、拒不登录ERP、销毁账簿等等。
但若这个《信息报送规定》真正执行,从法律上明确了电商平台要主动报送电商企业的详细收入信息,如果税务机关需要,还必须配合提供电商企业的订单流水信息,从根源上解决了税务稽查的阻力


第十一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对其报送的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监管需要,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未按照本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而电商平台为了生存,也势必会如实提供。
根据《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下面两条规定,电商平台的责任很大:
不报送数据的话,严重的可能会被停业整顿。
所以这个文件的强度非常大,对于电商企业来说,合规的要求是前所未有的。

最后,基于这个政策,

给各位跨境电商卖家们一些提示和建议:

1、出口退税尽早做、扩大量

如果在1688上大量采购的,待《信息报送规定》执行,1688商户们势必要开始一波合规大潮,他们也要开票、入公账,跨境电商企业拿到发票不得不做出口退税

现在首单退税很慢,如果还没开始首单,一定要尽早开始,不然越拖越久。

2、9610可能要开始做了

以前对于小包出口,99%都还是邮关出口,连三态电子这样的上市公司也是。
但是随着《规定》的执行,1688供应商估计也要开票给卖家了,意味着卖家要走小包独有的9610报关出口,不然票点就损失掉了
虽然9610确实也有落地性的问题,前面在文章《9610小包出口出台十年,为何鲜有跨境电商企业走?从税务、物流等角度深度剖析!》中讲过,但如果发票都拿到了,为了不损失票点,估计还是会有很多小包卖家会选择9610出口。

3、跨境电商收入也要尽早合规

虽然我们在前面说到,亚马逊这种海外本土平台大概率不会听国内ZF的,但是,Temu这种背靠国内的平台方,是否需要遵守?我们不得而知。
实际上,上周我们在某市服务客户时,了解到,客户公司附近有一个电商产业园,入驻了有很多做跨境电商的。就在12月份,SWJ的领导带了一队人过来,去了其中一栋办公楼,一家家地去财务室拷资料,搞起整个园区很多卖家都非常紧张。
所以今年环境确实不好,税源也确实紧张,税务合规也要尽早开始,而且要深度地做,不要做个表面。

有跨境电商卖家朋友想要深度交流的,欢迎扫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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