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这些卖家都是有跨境电商出口收入,但其中部分或全部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这部分被追缴了增值税(视同内销)及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均按1%追缴(小规模纳税人);
4、企业所得税是按核定征收的方式追缴,应纳税额=收入*核定利润率4%*适用税率;

去年,不少卖家都接过一个S务局打来的电话,问“你们是不是做跨境电商的?”
接到电话时真的是胆战心惊,很多人的心理历程是这样的:
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是,非常纠结。。。不少卖家也过来找我们给建议。
其实,不管承不承认,最重要的是三点:
③ 有没有两账合一?(“内账”如果被揪出,几张嘴都说不清)
一种是例行的,比如深圳在2024年下半年,有段时间给很多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打电话问:“你们是外贸企业退税,还是跨境电商企业退税?”
一种是在首单退税时,税务人员下场核查时,会问企业你们是否跨境电商企业?而且会多次询问,心脏不好的朋友估计要被吓死。
注意,不是说只有有问题的企业才会被问,即便是我们辅导过的、合规程度比较高的卖家,也有被问的,因为税务机关知道很多跨境电商来退税的,他们只是想确认一下。
当然,如果回答“是”,就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店铺资料。
所以,2025年,如果税务还是裸奔的,合规计划要早日提上日程。
如果早日合规,即便承认是做跨境电商的,也没关系,因为已经做到了以上我们提到的“三条金标准”。
关于这个话题,更多建议详见我们此前写过的文章:最近多部门都在问卖家是不是跨境电商?回不回答都是个难题...

2024年的一个大变化,就是很多地方税务机关对跨境电商行业的了解更加深入了,也从各种方法得知了一些卖家的情况。
比如去年某地一位卖家在和税务人员面谈时,被“灵魂三连问”:
问:你们公司不是做跨境电商的吗,你们人不少,体量应该不少的,为什么你们公司收入这么少?
答:额。。。(快速思考中)
问:那你们做什么平台?有多少家店铺?
答:我们做亚马逊,有30家店铺。
问:那提供一下这30家店铺的清单、品牌清单,香港公司的审计报告,准备好了交到xxx室
所以,我们一直在公众号跟大家传递一个重要的理念:香港公司一定一定要按照真实的电商后台数据确认收入,这样才能说自己“阳光化”了,不然你说收入做在了香港,就是做在了香港?证据呢?
如果提供不出来,很可能就会被质疑,逃不了补税的命运...
读到这里,可能很多卖家要问:为什么税务机关一上来就问那位卖家“你们不是做跨境电商的吗?”,税务机关是怎么知道那位卖家是做跨境电商业务的?
其实,在多地税务机关眼中,跨境电商已然不是秘密了。
- 通过你的报关资料,能看出你是做跨境电商的(资料中会有“FBA”字眼);
- 通过你公司的业务情况,也能知道你其实是跨境电商公司(传统外贸企业怎么会只有一家香港客户?)
- 甚至通过你的官网、招聘信息等,都很容易看出你就是做跨境电商的。
当然,还有一些卖家是被举报的。
2024年,跨境赛道越来越卷,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人“走偏门”。
关于被同行举报、被员工举报,甚至是被供应商举报,在2024年,我们也都接触了几起。
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财税合规工作做深、做落地,才能应对未知状况。
这也是我们弘智程一直以来坚信的事情,所以在2024年,我们一直着力于帮助卖家将财税方案落地,只有落地了,才是真的“方案”。
很多人都知道,跨境电商由于很多业务没有办法拿到发票,没办法做出口报关并退税,那前面说过,要把大部分利润转回境内完税,做到税务合规,怎么办呢?
只能通过“跨境服务费”。
通过各种服务费的方式,把利润合理转回境内。
但是,不少卖家在规划“跨境服务费”时,做得比较虚,仅靠“一纸合同”,最多再加一个对账单,就往境内公司结汇大量款项。
要知道,“跨境服务费”通常情况下和出口货物一样,是免增值税的。
而很多公司为了“省钱”,服务公司的利润也做得很少,甚至是亏损。
这就造成了这家公司“没有贡献”。
你增值税又不交,企业所得税还只交这么点,不查你,查谁?
2024年,某地S务局让所有亏损的出口退税企业“必须有利润”,如果确实是亏损的,那么就要去查账,看是否真实亏损。
很简单,出口退税公司增值税不交的,如果公司亏损、企业所得税也不交,公司对税源就“没有贡献”,肯定要查你。
而“跨境服务费”也是一样,而2024年,也有卖家因为“跨境服务费”被认定为“虚假交易”而被补税大几百万。
我们预测,“跨境服务费”在未来的几年中,将会和出口退税一样,逐渐变成重点监管的一类税务事项。
希望各位卖家重视!
2024年,跨境电商行业经历了许多惊险时刻,但是,许多卖家由于有提前布局,有惊无险地应对过去。
我们的客户也有被问到,最终从容应对的。
2025年,我们将保持初衷,帮助跨境电商卖家把财税合规做落地、做深入,真有什么税务检查时,也能有底气,不怕被查。
最后,祝您和家人新春愉快,蛇年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