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政府相关部门都在问卖家:你们是不是做跨境电商业务的?
回答不是?万一人家已经知道了,说不是,岂不是有欺骗的嫌疑。。。这段时间深圳工信局在对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问的问题很多,比如:
如果你用来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是“信息系统服务”,而信息系统又是针对电商的订单系统或物流系统,那大概率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其实,跨境电商企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工信局也接到了一些跨境电商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申请。比如郑州致欧,早在2019年就申请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可以说,工信局对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实际上是比较了解了。所以,用前几年那种“过度包装”的方法去申请国家高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经是走到头了。如果没有“真材实料”,工信局下场审核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以上那些问题。
最近某地税局在找一些跨境电商卖家提供海外平台后台订单信息,需要提供店铺截图及近三个月的后台订单数据、参加展会需提供展会照片、境外网站广告投放需提供截图等。
有可能会按照跨境电商的真实业务情况,在海外销售时,才能给退税(不管是不是申报9810)。但是:
- 提供了店铺信息,上面的店铺名称是另一家境内公司怎么办?但店铺公司本身可能税务是长期零申报的,这要怎么解释?
- 近三个月的后台订单,比实际报关量大,要如何解释?如果比实际报关量小,那退税是不是还要一拖再拖?
- 如果提供的资料有问题,会不会牵扯到公司其他的税务问题?
如果跨境电商卖家还是两套账,内账蒸蒸日上,外账少得可怜,其实确实非常难抉择,不知道该怎么提供资料。所以建议所有跨境电商企业,为了公司长远发展,为了不给自己埋下巨大的税务风险,还是需要:1、海外平台店铺收入全阳光化。比如全年店铺收入GMV 2亿,则需要把2亿元确认在公账账面,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报税。
店铺收入全阳光化是为了公司的业务有合理的解释,而税务落地境内,则是符合我国日益趋严的税务监管环境的。年底了,希望大家都顺顺利利,相安无事,旺季大卖的同时,保持公司基本盘的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