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举报范围第七条: 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举报。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什么是“挂靠”参保 所谓“挂靠”参保,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本人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通过找代缴公司挂靠社保,或者在亲戚朋友的公司挂靠社保,但其实双方并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 划重点: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就包括: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整治违法行为: 近日,有不少网友晒出来自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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