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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马逊报送数据的各种问题解答

来源:本站作者:弘智程时间:2025-07-02

这两天要疯了,被卖家围着问关于“亚马逊向中国税局报送数据”的事情,文件解读其实我们在《亚马逊等海外平台也要向中国税局报数据!》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但是还是有很多卖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所以,这期是一个答疑贴,为大家列出了卖家们疑惑的一些问题

一、亚马逊卖家要报数据吗?

昨天有个卖家问我们:自己要怎么去给税务局报数据,甚至还问我们要准备什么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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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国家税务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说的是亚马逊、Temu这种平台要使用税局的接口给税局报数据,卖家不用管

意图也很明显,让卖家自己报,那不是跟当初欧洲VAT一样,各种删数据?

这种事情,责任还是得丢给平台,而且国务院23日就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说了,平台有义务核验报送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平台没有核对清楚就报,那平台是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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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台没有尽到核验的义务,那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这不监管每一个零零散散的卖家要方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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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亚马逊欧美站点也要报数据吗?应该是指境内站点吧?

不少卖家还是心存幻想,心想是不是服务商们在制造焦虑啊,亚马逊欧美站点为什么要报数据给中国税务局?

这个问题,我们看《公告》中对“境外互联网平台的解释就知道了:


本公告所称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通过域名在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为平台内境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或者境内的购买方开展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这里的关键点是”域名在境外“,也就是说,亚马逊欧美站点,利用在境外的域名互联网平台,为境内的卖家提供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就算本公告所称的”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
显然,亚马逊欧美站点当然是要报数据的。
至于亚马逊的中国站点(亚马逊在中国还是有业务的),因为到了中国通常域名就成".cn”了,是中国的域名了,那就不叫“域名在境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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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次《公告》要求要报数据的境外平台企业,就是指的海外站点。

二、独立站要报数据吗?

这是个好问题。

这里还是得回到《公告》中对“境外互联网平台的解释:

本公告所称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通过域名在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为平台内境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或者境内的购买方开展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shopify这种建站软件看起来只是帮卖家们建站,看起来应该不算”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服务。
但是,”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后面跟了一个也就是说,不止是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服务,提供其他服务,只要营利性的,就有机会算在里面
那”搭建网站”服务算不算呢?
《公告》第一条,对于什么叫“互联网平台”做出了解释,其实,“互联网平台”远不止电商平台,只是我们公众号的受众大多都是电商卖家,所以我们只讲了“电商平台”。
其实“互联网平台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依照《规定》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运营以下互联网平台的企业

(一)网络商品销售平台;

(二)网络直播平台;

(三)网络货运平台;

(四)灵活用工平台;

(五)提供教育、医疗、旅行、咨询、培训、经纪、设计、演出、广告、翻译、代理、技术服务、视听资讯、游戏休闲、网络文学、视频图文生成、网络贷款等服务的平台

(六)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聚合服务的平台;

从字面上看,shopify这样的”搭建网站服务“比较符合提供“技术服务”的平台。
所以,我们认为,shopify这样的建站工具也是在报送数据范围之内的,也要报送通过shopify搭建独立网站的卖家的数据
不过,大家也可以等shopify等公司看看会不会出官方通告,或者等国税总局看看会不会出细则。

四、香港公司、美国公司等开店的,是不是不用被报数据? 

这两天好多卖家在问这个问题,但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也不好回答。

因为《公告》说的是要境外互联网平台报平台上的“境内运营主体和从业者”的数据,但我们找遍了全文也没找到对“境内运营主体”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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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前几日国务院发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对“从业人员”的解释:

所称从业人员,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

也就是说,“从业者”值得就是自然人,那“境内运营主体”应该就值得是境内公司咯?

那如果是境外公司,但是股东是中国人,算不算“境内运营主体”呢?

《公告》里没有提到,但是我们估计暂时是不包括的。

只是以后中国税局会不会再进一步、要求平台去穿透、去把“境外公司+境内股东”的数据也报了,就不好说了(当然,平台要穿透也有难度,因为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美国的某些州,对股东的信息都是保密的,这里又不小心透露了一个秘密地带~)。

五、这件事搞得人心惶惶,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10月份就要报7-9月份的数据,我们现在合规也来不及啊!

当然,这次中国S务确实是有点狠,完全没有给卖家时间从不合规过渡到合规,直接从7月份就要开始合规。

但是,我们建议卖家也不能操之过急,如果现在贸贸然把平台收入全做到账面,那突然暴涨的利润反而第一时间会引起税务的预警,而且平台佣金、各种各样的境外服务费没有发票,能不能扣除还是个问题,更不用说向供应商拿发票也没这么快。

所以,我们首先要恭喜从前几年就开始做合规的客户,你们是走在了前列,提前预防了风险。

但是,还没有合规的卖家朋友,也不要着急,现在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了,既然都出了这个问题了,好好解决就是了,着急吃不了热豆腐~

很多卖家问我们现在”香港模式“还适合走吗?

其实,跨境电商核定征收、9810模式在落地性都存在很多问题

特别是很多人鼓吹的9810模式,今年初税局确实是出台了政策,但那仅仅是对9810预退税的说明, 9810退税的定价、后续核销等问题都还没有得到解决,详细的可以看我们对9810预退税政策的解读《重磅!9810离岸即退税!深度解读跨境电商企业是否适合?》。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年初出的这个政策只讲了9810退税的问题,并没有提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那卖家用多店铺运营、境外费用无法取得发票等问题,怎么办呢?

实际上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

但是,”香港模式“是我们多年来摸索出来的、也有很多卖家经过了税局询问的考验,甚至赛维时代、三态电子等大卖在上市过程中也如实回答了证监会关于这个模式的疑问

所以,我们认为,在当下,依然推荐卖家使用香港模式去完成财税合规,只是大家不要只做一半,尤其是香港公司绝对不能再用流水做账审计了,要尽快转电商账,因为毕竟亚马逊都报数据了,我们的平台收入已经是透明的了。 



很多人都觉得我们的解读很细很全,当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也希望给卖家朋友带来最稳健的财税服务,如有想了解如何应对《公告》,如何尽快做财税合规的,欢迎添加微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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